附件一:各公司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.xlsx ; 附件二:各公司各类用房情况表.rar ;
各公司:
2021年10月28日,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各公司下发了“关于缴纳2021年教学、科研用房资源调节费的通知”,部分公司对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,充分体现公司教学、科研用房“两级管理,有偿使用”的管理原则,现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“各公司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”见附件一,该表仅公示各公司应缴纳资源调节费总额,10月28日公示的“各公司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”中各科研平台缴费金额仅供参考。
二、与上次公示内容比较,本次公示的“各公司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”中,仪器与电子公司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数据有变化,其余公司数据均无变化,附件二为各公司各类用房情况表。
三、请各公司根据公示的“各公司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”制作本公司缴费明细表(一式两份)并按时报送至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,按期缴纳资源调节费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11月4日